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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與土木建築工程學院2020屆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通知
發布時間:2019-09-13 編輯:郭金燕 浏覽次數:

爲做好學院推薦2020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遴選事情,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事情的通知》(教學司函〔2019〕105號)和學校《關于在2020屆本科學生中選拔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通知》(內農大教字〔2019〕24號)文件精神,凭据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的事情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經學院推免生遴選事情小組充实討論,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事情

建设學院推免生遴選事情領導小組,負責推免生資格審核、綜合考核等選拔事情,綜合考核方案由事情小組制定並宣布。

遴選事情小組

组 长:屈忠义

副组长:杨逸隆 李 昊

成 员:陈爱和 张 生 史海滨 李 平 贾德彬 李瑞平

冀鸿兰 姚占全 王丽萍 郑晓波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公室,楊逸隆任辦公室主任。

面試事情小組

第一组:屈忠义 张 生 史海滨 贾德彬 冀鸿兰

李仙岳 高瑞忠 王丽萍 黄 磊

第二组:杨逸隆 李 昊 李 平 姚占全 李瑞平

王海龙 李晓丽 卢俊平 贾文亮

紀檢組:鄭曉波

秘 书:梁 文 姚姣转

二、推薦與指標分配原則

1.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权衡。以德爲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爲推免遴選的重要內容和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及格者不予推薦。

2.突出學業成績、平時表現和科研創新能力考查。全面考察、擇優選拔、保證質量、甯缺毋濫;既要注重專業能力,也要加強對考生綜合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核。

3.統籌分配推免名額。推薦人數嚴格凭据學校下達的指標數執行,結合我院一流學科、少數民族教育、教育部卓越計劃班及學院畢業生人數等因素統籌分配名額,學院蒙漢雙語授課、漢語授課學生推免名額不能相互調配使用。推薦對象僅限于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推免名額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不設置留校限額。我院共17個名額,各專業(偏向)具體推薦名額分配見附件1

三、推薦條件

詳見內蒙古農業大學《關于在2020屆本科學生中選拔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通知》

四、推薦法式

1.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文件精神、推薦指標數、應屆畢業生數等進行指標分配。

2.切合推薦條件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申請。

3.學院推薦事情小組根據推薦原則和條件制定綜合考核實施方案(含遴選考核指標體系)並公示(見附件2),对报名申请的学生进行开端资格审查,并建设面試事情小組,以“果真、公正、公正”的原则进行,确定开端推荐名单后,在本学院规模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没有异议后上报学校。

4.面試時間:2019年9月12日~9月16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學生申請质料

1.填寫《內蒙古農業大學推薦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登記表》(見附件3,需粘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成績單(需粘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教學秘書審核簽字,加蓋學院公章)。

3.全國大學外語等級考試成績報告單(教學秘書審核簽字,加蓋學院公章)。

4.獲得的各種榮譽證書和能證明學生學習、能力、素質等方面的质料。

5.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書。

上述各種證書均爲複印件(A4紙),書面质料應打印(A4紙),所有质料要求規範、整潔,按1,2,3,4,5的順序裝訂(不加裝封皮),一式兩份交學院,其中一份隨上報质料交教務處學籍治理科,另一份留存學院。

六、支教研究生

根據全國大學生志願者服務西部計劃項目治理辦公室下發的《關于組建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劃第22屆研究生支教團(2020-2021年度)有關事情部署的通知》(全國項目辦發〔2019〕14號)精神,推薦事情由校團委負責,詳見校團委有關通知。

十、其他

1.對有弄虛作假、論文(文章)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结果等學術不端行爲的學生,取消其推免生資格,並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視情節暫停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1至3年,同時按學校學生治理規定嚴肅處理。

2.獲得推免資格的學生,畢業前因違紀受處分或因本人原因不宜推薦的,學校有權取消其推免資格,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3.嚴格按“公開、公正、公正”的原則開展推免事情,對違規違紀行爲將嚴肅查處。

內蒙古農業大學水利與土木建築工程學院

2018年9月12日

附件見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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