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貫徹落實內蒙古農業大學2016級、2017級農業水利工程(卓越)專業的培養方案,根據合理“流動”的原則,我院經研究決定將2016級、2017級農業水利工程“卓越班”的部门學生分流,並從其他專業(不含建築學專業)選拔優秀學生補充至農業水利工程“卓越班”,其中2016級僅在農業水利工程專業選拔,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則、規模及範圍
分流和選拔原則:學院卓越班學生在讀期間實行末尾分流制,凡出現智育課程不及格(不含補考)情況的、課程學分績點排名後20%左右的學生,將被分流至學院指定的非卓越班專業繼續就讀;學院非卓越班專業的學生可通過自願申請、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選入卓越班就讀。
分流規模:卓越班學生人數一般爲30人,分流規模一般控制在20%左右。
選拔範圍:卓越班分流後空缺,將從學院同年級非卓越班專業學生中選拔補充。
教學部署:卓越班執行“卓越計劃”培養方案,各門課程不做分級教學,且單獨編班,單獨授課。
二、組織機構
学院将建设以院长任组长,以教授委員會为主体、分管教学的学院卖力人、学院分党委和相关专业的卖力人组成的专家组卖力分流和选拔事情。
三、分流和選拔依據
依據卓越班學生上一學年兩學期的課程成績進行分流,凡出現智育課程不及格(不含補考)情況的直接分流,其余分流學生凭据焦点課學分績點成績進行確定分流。
非卓越班學生根據自願報名,且所有智育課程不能有不及格(不含補考)情況。若選拔出來的學生焦点課學分績點成績低于原擬分流學生焦点課的學分績點成績,不予選入卓越班,並保留擬分流學生于卓越班繼續就讀。
已確定被分流的學生,根據學生自願,可在學院指定的專業中繼續就讀。
四、具體法式
擬參加進入卓越班學生,需填寫《水利與土木建築工程學院“卓越班”報名表》,並于9月5日前報到學院教學治理辦公室515。
學院根據2016級、2017級農業水利工程“卓越班”學生課程成績選拔報名學生課程成績情況確定分流和選拔人數和名單。
公示分流和選拔學生名單,公示期爲3天,期間確定分流學生的班級去向。
公示期滿無異議後,學生按學院通知進入相應班級繼續就讀。
水利與土木建築工程學院
2017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