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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評選2017級學生應善良助學金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0-13 編輯:楊逸隆 浏覽次數:

各學院: 

为发扬沈炳麟先生“为善最乐”的高尚思想。本着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扶困助学,雪中送炭”的原则和情系祖国、惠及教育、振兴中华的目标,为培养年轻学生高昂进取,勇于奉献和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的目的,由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出资在我校设立“应善良”助学金。旨在无偿捐资资助部门家境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完成其学业。现开始评选事情,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本年度新入学的全日制(四年)本科大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入学后在各方面体现积极,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  

3、自觉遵守国家的执法规则,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朴实,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  

4、自强不息,高昂向上,刻苦学习,学年小我私家达标综合考评结果良好以上(本条从大学第二学期执行);  

5、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贫困地域农家子女为主),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用度的。  

二、申请质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要求手写,不得涂改,内容真实、充实。  

2、学生本人居住地(乡镇或社区街道)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一份,一寸照片直接彩印。  

三、资助人数与金额  

1.2014级、2015级、2016级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90名,本学期继续申请,报送上一学年的院办盖章的结果单和《内蒙古农业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体现判定表》各一份。如有因故退学以及不思进取,学习结果明显下降(二门学科经补考不及格)或严重违规违纪、生活不勤俭且屡教不改者,可停发其助学金。所缺名额,凭据“申请条件和评审顺序”果真更换受助学生的名额  

2.本年度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继续资助我校2017级全日制(四年)本科大学生共30名,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每学期1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连续资助四年。  

四、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学院  

名额  

动科院  

2  

兽医院  

2  

农学院  

2  

生态院  

2  

机电院  

3  

林学院  

2  

水建院  

3  

材艺院  

2  

能源院  

2  

经管院  

3  

食品院  

2  

盘算机院  

1  

生科院  

1  

人文院  

1  

外语院  

1  

理学院  

1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务必于2017年10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受助学生质料报资助中心。  

2、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所提供质料,报送后如质料不及格将取消其学院受助名额,另行分配。  

  • 附件【鑒定表.doc】已下載
  • 附件【審批表.doc】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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