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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4年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事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6-25 編輯:高栓偉 浏覽次數:

各班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贯彻落实各级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重要参考因素。为了扎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事情,凭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事情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事情实施措施(2021修订)的通知》(内教发〔2021〕1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關于開展2024年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事情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从克日起开展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事情,具体部署如下:

一、認定時間:申請認定爲家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于2024年7月1日前完成系統提報。班級于7月3日前完成認定事情,並把相關质料紙質版(《水建院2024-2025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彙總表》紙質版、認定爲A級特殊困難學生佐證质料)提交學辦111三葉老師處。班級電子版彙總表發送至郵箱nndsjyxb@126.com。

二、認定等級:認定等級分爲A級(特別困難學生),B級(困難學生),C級(一般困難學生)。

凭据学校实际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A 级(特别困难)、B 级(困难)和 C 级(一般困难)三个品级。

A 级(特别困难),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育)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B 级(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门基本上学用度等情况。

C 级(一般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门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用度等情况。

三、認定比例:本专科生40%。A级、B级和 C 级无牢固比例,班级认定困难生总比例不得凌驾班级人数40%。

四、認定依據:

(一)家庭經濟因素。主要包罗家庭收入、財産、債務(不包罗房貸、車貸及其他消費貸款)等情況。

(二)特殊群體因素。主要指學生是否屬于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突發嚴重困難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殘疾人子女、深度相對意外困難職工家庭子女等情況。

(三)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園地、生源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物價水平以及學校收費標准等情況。

(四)突發狀況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重大突發意外事件、家庭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突發重大疾病等情況。

(五)學生消費因素。主要指學生消費的金額、結構等是否合理。

(六)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因素。主要包罗學生家庭上學人數、勞動力情況、怙恃職業情況、家庭成員身體狀況等。

五、學生或學校能夠證明有下列行爲之一者,降低認定等級或不予認定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直至取消認定資格:

(一)學生或監護人不提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或不按規定、不按時間要求提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者;

(二)消費金額、消費結構不合理,或具有超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份的消費行爲者;

(三)在校外租房或經常收支酒吧、網吧等娛樂場所消費者;

(四)有酗酒、賭博、打架等不良習氣者;

(五)不履行獲得助學金的相應義務;

(六)學生或監護人不如實填寫申請信息,故意隱瞞或提供虛假佐證质料者;

(七)其他不切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要求的情形。

六、認定法式:

各班級結合本班實際情況,以班級爲單位,建设以班主任爲組長、學生代表擔任成員的認定評議小組,負責認定的民主評議事情。認定評議小組成員中,學生代表人數視班級人數合理配置,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級總人數的20%。認定評議小組建设後,其成員名單應在本班級範圍內公示。

(一)提前见告。學院、各班級通過合適途徑和方式,提前见告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事情事項,做到應知盡知。

(二)本人申請。學生本人自願提出申請,進入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治理系統”填寫綜合反映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的《申請表》,並承諾所填信息及提供质料真實可靠。屬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突發嚴重困難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殘疾人子女、深度相對意外困難職工家庭子女等情況學生,需提供相關佐證质料。

(三)民主評議。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供的證明质料,結合認定標准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認真進行評議,確定本班級的家庭經濟困難水平,評議小組通過“困難生信息治理系統”填寫推薦意見,報學院認定事情組進行審核。

(四)班级内部公示。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将评议依据、名单和品级公示在班级内部。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小我私家敏感信息及隐私。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定评议小组应在接到异议质料的 1 个事情日内予以回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七、認定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要從客觀實際出發,不得與學生學業成績挂鈎。認定標准和尺度要統一,確保公正公正。

(二)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各班級可參考學生校內外消費信息進行定量評價,也要通過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結果,越发准確、全面地了解學生的實際情況。

(三)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隱私相結合。既要做到認定內容、法式、要领等透明,確保認定公正,又要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嚴禁讓學生當衆訴苦、相互比困。

(四)堅持積極引導與自願申請相結合。既要引導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主動申請資助完成學業,又要充实尊重學生個人意願,遵循自願申請的原則。

特此通知


水利與土木建築工程學院學生事情辦公室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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