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團支部按10%的比例推優,請各支部認真審查被“推優”團員的推優條件,切勿瞞報、若審核不符“推優”名額將作廢。
2、報名條件:學生幹部(擔任幹部滿一年)需滿足前兩學期智育、德育、綜測排名班級前1/2,普通學生需滿足前兩學期智育、德育、綜測排名班級前1/3,有處分的除外。
3、上報同學需由全班同學公開選舉産生,要有班主任或年級輔導員現場參與結果才有效。
4、被推優團員必須滿足遞交過入黨申請書(入黨申請書時間截止到2015年03月24日),上學期推優上黨課未結業同學繼續報名上黨課。
5、成績填寫要以分數的形式,形如:名次/班級人數。
6、此表截止2015年03月31日之前將紙質版交于學辦517室(必須由班主任和輔導員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