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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建院教學辦公電腦使用分配方案
發布時間:2008-05-27 編輯: 浏覽次數:

一、分配使用原則

1、學科部主任(申向東除外)、學科部副主任、工會主席、黨委委員每人使用一台;

2、博士生導師(院領導除外)每人使用一台;

3、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馬太玲除外)每人使用一台;

4、具有碩士學位的教師2人使用一台,外出攻讀博士或外出學習的教師搭配到3人使用一台;

5、其余教師3人使用一台

二、分配使用花样

博士生導師:陳亞新、朝倫巴根、文恒、李暢遊、申向東、魏占民、朱仲元每人使用一台,其他分配見下表。

學科部

原有電腦

新配電腦

農業水利工程

4

6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4

6

給水與排水工程

4

3

工程力學與建築結構

4

5

注:

1、所有分配的電腦一律放置在五樓的辦公室(博士生導師除外)。

2、如有職位發生變化,辦公電腦的使用權也相應移交。

3、請列位老師到胡守忠老師處領取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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