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水利與土木建築工程學院
1、用人單位出具接收函;
2、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3、由畢業設計指導老師、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
4、經分管教學事情的牟院長和分管學生事情的韓書記分別審批;
5、到學生事情辦公室齊麗華老師處簽訂《畢業生外出實習協議書》;
6、在學生事情辦公室齊麗華老師處領取學院與實習單位簽訂的《實習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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