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水利與土木建築工程學院

水建院畢業生外出實習辦理法式
發布時間:2012-02-24 編輯: 浏覽次數:

1、用人單位出具接收函;

2、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3、由畢業設計指導老師、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

4、經分管教學事情的牟院長和分管學生事情的韓書記分別審批;

5、到學生事情辦公室齊麗華老師處簽訂《畢業生外出實習協議書》;

6、在學生事情辦公室齊麗華老師處領取學院與實習單位簽訂的《實習協議書》。

上一條:關于評選內蒙古農業大學BIAD獎學金的通知

下一條:第二屆內蒙古自治區高校結構力學競賽成績揭曉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