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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光鬥科技教育基金―優秀學生獎學金”評審事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10-21 編輯:郭金燕 浏覽次數:

爲弘揚張光鬥先生爲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和科技教育事業不懈奮鬥和愛國敬業精神,獎勵全國水利水電重點院校品學兼優的在校生,特設立此獎學金。

一、獎學金來源

1、由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筹集专款奖励。首次年度奖学金拟奖励35名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每人8000元。具体名额由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委員會协商后分配,2007年度分配名额见附件。今后视筹款情况再进一步增加或调整。

2、各大学通过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经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委員會同意,凭据相同尺度可增设奖学金名额。

二、獎學金治理

由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委員會统一进行治理,重点院校指定专人卖力本校该项奖学金的评定事情并于每年十月三十日之前将评审质料向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秘书处通报,秘书处卖力每年将获奖人员情况汇总并向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委員會汇报,由张光斗科技教育基金委員會审批。如连续2年未评选或不通报获奖人情况将取消该院校的评奖名额。

秘書處委托張光鬥科技教育基金辦公室主任爲該項獎學金全國總聯絡人。

三、獎學金評選辦法及法式

1、評選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执法,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上學年未受過校級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勤儉節約,艱苦奮鬥,生活儉樸;

(4)熱愛水利水電事業,正在水利水電工程、農業水利工程專業學習的品學兼優的本科生(大三)和研究生。2018-2019學年學習成績優異,2018-2019學年智育、綜合測評排名班級前五。

(5)上一學年兩學期星級文明宿舍等級均爲三星級以上(含三星級);

(6)第二課程學分2.0以上;

(7)達到國家大學生體質測試標准。

2、評定法式

各校可按各自情況確定評定法式,保證本獎學金授予切合評選條件的最優秀的學生,並由各校指定的負責人將獲獎人情況(包罗:姓名、年齡、籍貫、表現、該學年成績、通訊地址)及獲獎人相片寄往張光鬥科技教育基金秘書處。

3、各校根據慣例對獲獎人除授予獎金外應授予獲獎證書。

四、報送质料要求:

1、《張光鬥科技教育基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2、本人申請書一份,要求A4紙打印,正文字號小四,仿宋;主標題小二號字,宋體加粗;一級標題四號字,宋體加粗;二級標題小四號字,仿宋加粗;段落行距牢固值28磅,段前段後均爲0行。

4、個人外語過級證書複印件和獲獎證書複印件。

以上质料由申請人報送。

報名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5日,质料報送至學辦111。

水利與土木建築工程學院學生事情辦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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